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2022年CMA考试资料(视频+题库)2022CMA报名条件

2022年CMA报名、考试、查分 免费短信提醒

2022CMA考试大纲题型 

如何开始学习CMA?怎么学习?

CMA管理会计凤夙老师免费入门课来围观啦!
查看: 3223|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明令绝不收“过头税”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2-7-13 09:06:0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在各地税收收入增幅回落情况下,“过头税”问题显然已引起中央有关部门的关注。在国税总局局长肖捷本月中旬在山西调研时明令不收“过头税”后,财政部部长谢旭人近日在江苏调研时再次要求各地“绝不收过头税”。

谢旭人在调研过程中表示,各地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财政运行情况和趋势的分析,支持税务、海关等部门依法加强税收征管,确保应收尽收,绝不收“过头税”。加强非税收入管理,严格依法依规征收,防止出现虚增非税收入等情况。

谢旭人还表示,各级财政部门要把稳增长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坚定不移地抓好积极财政政策的落实,认真实施好结构性减税政策,特别是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推动国民收入分配格局调整,增加居民收入,扩大消费需求,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转播转播 分享分享 分享淘帖 狂赞狂赞 踩一下踩一下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MA备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