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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集团财务公司实现管控职能目标时,财务公司不以盈利为目的,但其潜在的盈利是下沉到集团下属子公司的。
王斌举例说明,某集团财务公司通过整合集团资源,与某银行洽谈贷款项目,利率为5.5%,但实际市场利率为6%。财务公司按照5.5%的利率将资金贷给集团下属子公司,实际上是将与市场利率差异之间的利润让渡给了子公司,财务公司的业绩只体现为一种服务。
“在这里,管控的实质是服务。”王斌说,财务公司代表集团公司管理资金的运转,从这个层面上说,财务公司分担了集团下属子公司的资金风险。
王斌在多年的研究中发现,许多财务公司的盈利水平很高,即使是秉承服务管控理念的财务公司也难以抵御巨额盈利的诱惑,不少集团母公司对此也很纠结。
“如若将财务公司定位在盈利目的上,一个不能忽视的问题就是财务公司自身的风险管理问题。”王斌一针见血地指出。如果财务公司把更多的注意力放到投资及其他自营业务上,财务公司自身的风险问题也要提上议事日程。
作为一个非银行类金融机构财务公司要遵循基本的管理规则,如资本金充足率等规定。但仔细考察部分财务公司开展的自营业务时,你会发现,许多银行这样的金融机构不能涉足的项目,对财务公司来说却没有任何制度障碍,如到二级市场购买股票进行投资。
“这种便利的背后潜藏着巨大的风险。”王斌表示,“如果财务公司因自营业务出现亏损或者巨额资金黑洞的话,那将不仅只是财务公司层面的,还会传导到集团公司层面,可能导致集团公司的资金链断裂,产生更为严重的后果。”“可以将这理解为财务公司风险的强传染性。”王斌说。财务公司如果发生了风险,财务公司因自身信用受损而失去贷款能力时,对集团公司内部资金运作也会产生影响。这也可以理解为财务公司面临的另一重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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