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尽快改变我国风险投资效益低下的局面,加强投资活动中的项目管理已是十分迫切,而实现完善的项目管理需要调整现行管理模式,新构建的管理模式应从根本上满足以下要求:
以风险项目为核心由于风险投资项目一般为高科技项目、知识密集型项目,一般要经过3至7年才能收回投资并取得收益,风险性极高,开发建设周期长,项目的技术、工艺、设备完全不同于传统工业,这就要求无论在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论证阶段,还是在以后的生产组织和产品推广阶段,都需以项目为核心,大量地收集国内外同类技术发展的信息,敏锐地抓住高技术产品创新性、知识化、实用性的特征,从科技含量、能源消耗、产品质量、经营成本等多项指标进行认真地分析论证,充分地估计产品生产和市场营销方面的各种风险,把科技成果变成现实的生产力和具体的产品,以回收成本和利润。
以提高效益为目标投资的最终目的是按期回收投入的本金并得到相应的回报,一旦确立了资金的投入和回收计划,就应该在投资的整个过程中,时刻以项目的净现值、内含报酬率、剩余现金流量、投入产出率和投资报酬率等来规范投资规模、生产经营等,力求实现投资的效益,否则会在偏离计划的同时不知不觉地丧失了应达到的效益。实际工作中,由于风险项目投资风险大,开发建设周期长,尤其是产品的市场需求很难预测,也没有可用来建立模型进行定量分析的统计数据,所以经常会出现对风险项目其他方面的要求,如追求项目的大规模、短工期、高投资等,导致项目的实际进程(如资金的投入、工程的完工量、项目投入使用后的运转情况等)不符合预先的设定。这样,过多修改计划的结果就很容易造成执行的随意与不规范,最终以其他目标掩盖了效益目标。
以系统管理为手段风险投资家参与项目的管理,主要形式有组建、主导风险企业的管理,策划追加投资,制定企业发展策略和营销计划,监控财务业绩和经营状况,物色挑选和更换管理层,处理风险事Risk Management论文件的危机事件。通过这些管理参与,可以大大加强风险项目的投资管理,有效利用风险资本家的专长、经验和网络关系,帮助风险企业克服不同阶段的困难而顺利发展。风险资本家可以有20%的投资总收益的分成,这不包括占投资总额2%—3%的管理费用。因为只有一种高激励制度才能推动风险资本家尽最大努力选择最好的投资项目,设计最有利于投资者的合同,尽可能为风险企业提供增值咨询服务,并推动企业在最好的时机上市来套现回收投资。
以培养人才为基础培养一批优秀的风险投资家、风险企业家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在有效挖掘内部人才时,充分利用好社会的人才资源,“集资不如集智”、“借钱不如借脑”在风险投资活动中显得尤为重要。具体实践中可以采用“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走出去”可以学习日本野村证券在80年代到美国参与风险投资实体,直接在美国参与风险投资的做法,到发达国家设立自己的公司JAFCO;“请进来”是指在国外设立中外合资风险投资公司,通过与国外一流的风险投资家长期合作,学习借鉴国外先进的运作管理经验,逐步培养出一批优秀的风险投资家和风险企业家。
以完善法律为保障风险投资涉及到向社会公众筹资和向风险企业投资两个阶段的行为,牵涉到较为复杂的契约关系,加上它本身的高风险性质,这都要求建立一个完备的法律框架。合同管理是项目管理中的重要内容,当前比较突出的问题是有法不依和无法可依。合同法、招投标法等法律制度的出台,为风险投资项目管理营造了良好的法律环境,但是,项目能否遵守法律,由谁来对项目监管,这类问题在目前风险投资工作中仍然比较模糊。监管人的缺位,使得一些风险企业机构和人员无所顾忌。另外,项目法人设立的具体细则、对项目的保护仍然缺乏必要的法律依据。只有加快法制建设的速度,才能使项目管理真正走上健康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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