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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目标明确后,必然要求明确预算支出范围,过宽或者过窄的界定都会影响整个预算制度的建立及有效运行:预算支出范围过宽,将导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包罗万象,模糊本应关注的焦点,更甚者,将导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成为“第二财政预算”,在国资委、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国有企业间引发多种矛盾。预算支出范围过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又很难达到以上两个目标(特别是第二个目标),还会造成“重收轻支”的问题,使既得利益集团产生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就是为了收钱或者“抽肥补瘦”而建立的感觉,其抵触情绪将更加强烈。合理界定预算支出范围,既是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减轻执行阻力的需要,也是实现预算目标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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