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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在企业“走出去”过程中,有效的融资是决定企业扩大境外投资、快速进入国际市场的重要因素。近年来,各类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对外投资方式发生了较大变化:一是投资领域不断拓展,从贸易窗口为主逐渐发展到建立境外生产基地、境外技术研发中心、国际营销网络、境外经济贸易合作区、境外资源开发等更加丰富的投资领域;二是投资方式多样化,出资方式由实物出资向资本投资演变,投资方式开始从创办企业等实业投资向跨境参股、并购等资本运营的方向发展。这些投资方式的变化,使民营企业对融资规模、周期性、时效性以及融资工具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是,目前民营企业融资仍然面临很多问题,也成为民营企业“走出去”的瓶颈之一。此次新规着力解决企业在境外融资难和流动资金不足的问题,为促进境外企业的后续发展、支持各类所有制企业“走出去”以带动出口提供了政策支持。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院长赵锡军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我国境外投资稳步发展,也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同时,已“走出去”的中资企业在境外融资难和流动资金不足的问题一直困扰着其进一步发展。尤其是在当前国际金融形势日益错综复杂的背景下,境外金融机构流动性压力增加,融资环境更加恶劣,再加上国内金融机构跨境服务仍需要进一步完善,这些情况影响了境外中资企业的后续发展。他进一步指出,为继续实施“走出去”政策,外汇局此次进一步简化审批手续,落实企业境外投资自主权,支持国内企业国际化经营,这些措施都将进一步使我国企业“走出去”战略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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