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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工信部联合修订发布《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记者了解到,新《办法》最大的变化主要是对资金支持中小企业的行业重点和支持方式等进一步作出明确。
其中在支持重点方面,修订版《办法》新增表述,表示。重点支持高技术服务业、商务服务业、现代物流业等生产性服务业企业,以及中小企业服务机构等提升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加强和改善中小企业创业、创新、质量、管理咨询、信息服务、人才培养、市场开拓等服务,且将向中西部地区倾斜。
而在资金支持方面,原《办法》规定专项资金的支持方式采用无偿资助、贷款贴息和资本金注入方式,而新办法则删除了资本金注入支持方式,每个企业或单位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支持。此外,新《办法》在项目支持资金上限、申请企业项目要求等方面也都作出了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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