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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柴动力8月18日公告,“8月17日已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撤回向全柴动力除全柴集团之外的全体股东发出收购股份的要约的行政许可申请材料,双方积极协商后续方案及事宜。”
熔盛重工昨日公告的表述为,“双方会继续就处理交易事项的善后事宜进行协商。”
有投资者向本刊记者表示,从熔盛重工善后事宜的表述看,该收购已经放弃。而全柴动力的公告却有两种解读,其并未明确是否已经彻底放弃收购或者只是在商量延期。
8月20日,全柴动力申请停牌,表示有媒体报道需要澄清。查阅当天的媒体报道,有媒体推测要约收购可能将择机重启。
兴业全球委托律师,上海瑛明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陈瑛明向本刊记者表示,全柴公告中并未提及其已放弃或终止对全柴集团的收购。那么,熔盛重工到底是否已经明确放弃收购全柴集团,抑或只是与转让方全椒县人民政府私下达成谅解而未放弃此项收购,他必须向市场解释清楚。
而据记者了解,此次的信息披露造成误解只是冰山一角,在整个收购过程中,信息披露漏洞百出,并涉嫌虚假陈述。
陈瑛明表示,对于这种情形,全柴动力的投资者可以向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熔盛重工属于发行人及上市公司以外的虚假陈述行为人,故此类诉讼须由熔盛重工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即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主张民事损害赔偿,同时要求法院冻结熔盛重工在发布关于《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的提示性公告前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交纳的523,890,000元履约保证金,以使今后法院的生效裁决能得到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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