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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严格财务活动程序,建立和完善有关制度。用制度明确村委会各干部成员的职责,村党委书记、村委主任一律不得直接经手现金及存款业务,杜绝谁收款谁花钱、无专人管理财务、无专人审批的现象,坚持一签、一批三审制度即业务经手人签字,经村委主任审批和助理会计审核、村民理财小组审核、乡级财务服务中心审核才能报销的制度。乡财务服务中心要依照有关制度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于不符和规定的开支,财务服务中心有权拒绝报账;对于合理的开支,服务中心在票据和现金支票或转帐支票加盖审核章后,村助理会计方可到乡农村信用社支取现金或转账。乡农村信用社在办理业务时,必须检验相关票据上的印签是否齐全(务中心报账专用章,民主理财小组审核专用章、审批人专用章)若不齐全者,不予办理。其次,制定完善、严格执行有关制度。在开支审批、业务办理、会计核算、资金管理等各个环节上进行约束,使财务管理有章可寻。例如:制定货币资金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财产物资管理制度、开支审批制度、“一事一议”筹资酬劳制度、等。
2.建立健全村社财务管理制度各村、社应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切实可行的财务管理制度, 包括财务审批制度、民主理财制度、财务公开制度、票据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财产物资管理制度等, 使村社财务的审批、公开、监督、票据的管理、财产物资的管理等都能做到有章可循, 有法可依。
3.建立严格的村级财务工作监督机制, 把财务公开落到实处首先, 乡镇要成立村社财务管理监督审计领导小组, 定期或不定期对村社财务管理进行高质量审计, 并建立村社干部离任审计制度。其次, 要制定出硬性措施, 使各村在统一规定时间内公开账务。除做到账账相符, 账目清楚外, 要及时负责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必要时基层党委政府派出专职人员进行督办、催办。 三要建立资金使用审批制度:各种开支实行逐级审批制,按月报账,村的开支由民主理财小组集体审批,村主任(书记)签字报销,社的开支由各社理财小组集体审批,社长签字报销。 四要建立健全民主理财制度,切实保障群众参与财务管理和依法行使民主监督的权力。
4.推行“代理记账制”、“村账镇管制”。“代理记账制”、“村账镇管制”是近年来各级村级经营管理部门在长期的工作实践中摸索出来的对村级财务的重要管理经验,深受农民群众欢迎,应大力推行。 即不具备设置会计的村级,在财务自主权、资金使用权不变的前提下,可以由乡镇财政所代理记账或实行村账镇管,确保村级各项资金收、缴、管、支诸环节上安全、有序、高效地运行,确保村级会计工作步入正常轨道。
具体可以按照资金来源渠道的不同实行这种财务管理制度:(1)是由政府财政拨款的部分,继续实行由乡镇财政所统一管理的村财镇管制度; (2) 村集体收入部分应交还给村级组织自行管理,独立建帐,建立相对独立的财务管理制度。 要在村级组织建章立制,调动村级组织理财用财的积极性,管好用活集体资金,为群众提供有效的公共服务;(3)对于集体收入比较少的地方, 可以委托会计代理制度,在一定范围内集中办理会计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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