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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署1月16日就《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规定,大型国有和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或者有关规定对设立首席审计官有明确要求的企业,应设置首席审计官,对内部审计的整体质量负责。《征求已经稿》一出,即引来一片“冷嘲热讽”,认为这是形式主义,首席审计官恐怕也只是徒有虚名,没有实际作用。这不免引起公众对首席审计官存在的必要性产生怀疑。
审计署拟发文规定大型国企设首席审计官,意在提高内部审计的整体质量,为何却引发质疑呢?归根结底,是公众担心首席审计官的独立性。不少网友吐槽说:“纯粹形式主义,只能是多个干部,而且将来会同流合污,不解决问题”、“首席审计官,权利好大!会出现清廉的审计官吗”、“谁来监督首席审计官?这些年纪检部门出的贪官还少吗?”……由此可见,公众是担心首席审计官不但不能“在其位谋其政”,反而被企图贪污的人拉下水,会与贪腐行为同流合污。
细想一下,公众的担心不无道理。内审能否真正保持独立性一直是业内热议的话题,很多人认为企业的内审部门只是摆设,很多企业内审人员发现了财务问题也敢怒不敢言。那么,现在国企设立一个首席审计官就能让内审部门从此真正独立不再为外界诟病吗?审计署的初衷是好的,能自查当然是好事,但是必须认识到,首席审计官头衔的设立很容易,但是要想保证首席审计官能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严格把关作用,必须有相关的细化措施来指导,防止其被架空,成为“空有其表”的首席审计官,更要防止其滥用权力、协助造假。另外,谁来监督这些审计官必须在相关细化措施中有所提及,这样才能在一定程度上保证首席审计官充分发挥作用。
值得一提的是,若想在当前形势下发挥首席审计官的作用,就要要求企业的首席审计官必须了解企业业务的各个环节,最好能在内部控制、财务、人力资源、风险与监管合规等领域有全方位历练,能明察秋毫,有坚定的诚信道德信念,有铁肩担道义的豪情,敢于发挥自己的作用,做经济变革的推动者。所以,首席审计官的人选必须慎之又慎,要让真正有能力、有魄力的人坐在这个位置上,为企业的良性发展保驾护航。
总之,如想让首席审计官的设立不再沦为形式,就应该出台明晰的细化措施,明确首席审计官的工作职责、违规之后的处罚措施等,另外,也应让公众参与进来一同监督首席审计官的工作,这样,首席审计官才能真正独立地发挥作用,公众才能不再对设立首席审计官质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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