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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多管理人基金产品如果要推出还存在不少障碍,如法律法规、技术问题等。
多管理人基金产品推出的一个重要前提是如何使多管理人身份阳光化。据一位参与产品设计的人员介绍,现有法律框架下,引入其他基金管理人只能以投顾模式出现。“在目前基金公司与私募管理人的前期沟通中,私募基金对自己的身份是否能阳光化比较在意。”
他认为,基金公司其实也期待共同管理人的身份能够阳光化,对基金持有人来说,多管理人如果能够真正写入产品计划书,投资者也可以有更多可以参考的依据。同时,私募基金管理人也能够与客户有很好的沟通。
不仅如此,选择什么管理人与基金公司共同运作也考验着公募基金的选择能力。“共同管理人的投资经验以及过往较长年份可参考业绩是合作基础。”上海一家基金公司产品设计人员分析认为。
在基金公司看来,要真正实现这一创新,除了法律法规障碍外,还有一个重要的问题是:如何将资金分配给外部管理人?即如何实现外部管理人的下单?“如果不能解决操作层面的技术问题,专户产品很可能演化成单纯的壳资源,但基金公司并不希望将专户产品作为通道资源,而是希望借助这种合作模式,实现基金公司以及外部管理人的共赢。”前述基金公司产品设计人员表示。
日前,监管部门宣布拟拓宽资产管理计划投资范围,给正在酝酿这一创新产品的基金公司带来了希望。一旦投资范围真正放松,未来将有更多创新产品推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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