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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总账系统,通过记账科目的"财务控制方式"用于监视和控制总账系统的凭证记账,若超出预算,则按照"财务控制方式"参数设置进行控制。不允许凭证记账或警告但允许继续记账两种处理,用来控制预算实际费用的发生值。
2.要求所有与项目有关的采购必须纳入采购管理系统的合同管理中,在进行采购合同维护的同时,维护对应的项目编码,通过后台处理从合同中获取实际值,并依据合同签订额与预算的比较,对超出预算的合同系统依据参数设置给出相应的提醒或控制。
3.对于新产品研发项目和技改项目涉及到的领料,建议采用领料申请单审核的方式进行限制。由财务部门下发工作令(可以是项目编号),车间材料员在系统内填写领料申请单,并注明给定的工作令,由审核人员在领料申请单中按工作令统计已发生的领料,并查找相关的BOM清单信息,判定是否同意此次领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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