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2022年CMA考试资料(视频+题库)2022CMA报名条件

2022年CMA报名、考试、查分 免费短信提醒

2022CMA考试大纲题型 

如何开始学习CMA?怎么学习?

CMA管理会计凤夙老师免费入门课来围观啦!
查看: 3577|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证监会发救市新规 员工持股不得少于3年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2-8-7 08:47:1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暂行办法规定,购入股票的资金来源是应付员工的工资、奖金等现金薪酬,且用于实施计划的现金薪酬数额不得高于最近十二个月公司应付员工薪酬总额的30%。同时,员工用于参加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不得超过其家庭金融资产总额的三分之一,股票持有时间不低于36个月。

   另外,上市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不超过总股本的10%,单个员工获授权益对应的股份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暂行办法规定,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和资产管理机构管理员工持股计划时,必须避开公司股票价格的敏感期,全面加强内幕信息管理,从源头上防范任何人利用员工持股计划从事内幕交易。

   暂行办法规定,员工持股计划采用选任独立第三方机构的管理方式,由当事人选择,将员工持股计划委托给合格的资产管理机构管理。

   暂行办法对于资产管理机构的独立性做出了严格的规定。资产管理机构不得管理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的上市公司的员工持股计划,也不得管理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与其受同一控制下的公司的员工持股计划。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说,员工以其个人应得的工资、奖金等现金薪酬的一部分,自愿加入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应当充分尊重员工意愿,不能强制摊派。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转播转播 分享分享 分享淘帖 狂赞狂赞 踩一下踩一下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MA备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