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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20日表示,证监会将放宽QFII持股比例限制,将所有境外投资者的持股限制由20%提高到30%,单个境外投资者的持股限制不变。
规定修订的主要内容:第一,降低QFII的资格要求,资产管理机构、保险公司和其他机构投资者的经营时间由5年降为2年,证券资产规模由50亿美元降为5亿美元。
第二,增加运作便利,允许QFII为自有资金或管理的客户资金分别设立证券账户,修改相关规定,满足QFII选择多个交易券商的需求。
第三,扩大投资范围,在已经允许的股指期货交易基础上,允许QFII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
第四,放宽持股比例限制,将所有境外投资者的持股限制从20%提高到30%,单个境外投资者的持股限制不变。
据悉,目前QFII申请投资额度的积极性非常高,为避免QFII套利人民币升值,增加国际收支压力,同时鼓励QFII积极投资,2010年证监会对QFII的资产配置提出了“股票比例不低于50%,现金比例不高于20%”的原则要求。近期,我国加大了人民币汇率浮动区间,人民币升值的预期有所减弱,为满足QFII对资产进行灵活配置的需求,不再要求其股票投资比例不低于50%,QFII可根据自身投资计划,灵活对股票、债券等资产进行配置,但现金比例仍不能高于20%。
QFII总投资额度刚刚获批增加到800亿美元,证监会已与外管局达成共识,将进一步加快QFII资格和额度的审批,简化审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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