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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行为是和战略联系在一起的。在日益强化的竞争环境下,企业的竞争性战略大体有两类。一是不断压低成本,在无意或无力改变产品同质化竞争的情况下,加入到向价格底线竞争的行列。另一个则是加大在提高产品独特性上的努力,加入到卓越竞争的队伍中。
在追逐底线的竞争中,企业千方百计地寻找最低用工成本,挖空心思地减少其他生产与非生产性支出。倘若企业面临的竞争压力过大,一个可怕的后果可能随之出现―对最低化成本的追求将导致伦理与道德底线的被击穿,从而出现上述一系列恶性竞争行为。此时,竞争的重心转向了谁在苛刻榨取劳动力上更有技巧,谁在容忍环境破坏上更有耐力,谁在更糟糕地对客户和社会不负责任上更有“创新力”。
如何摆脱这种野蛮型底线竞争的恶性循环呢?除去从制度层面对上述违反法律与伦理的不正当竞争加以严厉监管与规制外,在企业层面,则必须寻求建立在创新基础上的独特性,改变低价的竞争行为,转向追求效率提升的向上竞争和向善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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