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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被动的。传统国有企业的粗放经营以及民营企业的人治色彩无法内生为控制的理念,而中庸思想深厚的东方文化也很难发育出要素完备、功能齐全、目标明确的内部控制体系。因此,中国式内部控制的需求往往源于外部的压力,包括融入国际市场的渴望以及建立国际一流企业的梦想,这种渴望和梦想促使中国企业不得不按照西方的框架建立相应的内部控制。
(2)拿来的。无论是证监会对证券公司内部控制的要求和上交所制定的《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还是中国人民银行对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规定,莫不以美国的控制要素为模板。然而,作为美国企业内部控制圣经的COSO报告能否适应中国所有制形式混杂、规模不一、管理者素质参差不齐的现实,并未经过大量的实践检验。
(3)政府主导的。政府部门对内部控制的关注最早集中在容易发生舞弊风险的金融领域,特别是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风险多发地带,随后以点带面、单兵突进。然而,上热下冷,一般企业构建整体内部控制的自发性明显不足。
(4)文本的。固有的思维中,内部控制就是企业的规章制度,就是基于财务核算的会计控制,从而落入了“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误区。企业往往注重规章制度的建立而忽视控制环境、信息与沟通等要素的价值,重要的风险评估流于官场形式。
(5)多头的。不同的政府部门出台不同的内部控制原则、指引或规范,有关内部控制的定义、范围、要素、目标等互有差异,令企业无所适从;标准不一,要求不一的现况,既增大了研究制定成本,也增大了内部控制的统一与协调成本;缺少的强有力的推进机构,难以有效地督导企业内部控制的设计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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