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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内部控制目标过于简单往往单从经营角度出发而很少从治理层面来考虑,因而其更多的是关注合规经营目标,而很少关注经营效率目标,其目标仅仅局限于查错防弊、会计资料的合法和保证业务的有效进行,而并没有把战略性考虑、营运的效率和效果等包含在内。
我国内部控制的研究范围一般只考虑经营层面上的内部控制,而很少关注治理层面上的内部控制。内部控制研究组织、研究人员主要是会计、审计组织和部门,目的主要是为了在财务审计时提高审计效率,其范围更多的是放在对企业一般员工和中层管理者以及企业各种物质资源的管理控制上,很少把对高层管理人员的控制纳人整个控制系统。
所谓“内部人控制”就是一个企业由不拥有股权或者拥有很少份额的内部人一一经理人员事实上或依法掌握了企业的剩余控制权〔甚至剩余索取权),其直接后果是管理当局以牺牲股东的利益来获取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在我国内部人控制正是数十年放权让利的后果,内部人控制的必然结果是相当比例的实际利润以工资、奖金、福利和其他形式变成了管理人员和职工(特别是高管理人员)的额外收人,被记人了企业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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