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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单位内部各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提出新项目建议,经商财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同意,报单位负责人或授权负责人批准。重大项目应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决策。
对于单位同意立项的项目,单位应确定项目负责人,由负责人组织进行可行性论证,明确项目预期总目标、阶段性目标及预期绩效目标。对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可行性,实施条件、项目工作内容和相应的技术要求、项目进度、经费需求等进行充分论证。项目负责人应在可行性分析的基础上,编制项目申报文本,文本的内容要真实、准确、完整。
项目经费测算应以国家有关规章制度和开支标准、定额为依据,根据项目的工作内容,逐项测算所需的费用,形成项目总体预算。没有开支标准和定额的,可参照合理的市场相关价格。对于数额较大或专业技术复杂的新增项目,应组织专家评审。项目评审必须出具项目评审报告,并出具明确意见。
在上报项目预算前,应进行全面的内部审核和重点复核,重点复核的内容包括:项目预算申报材料的完整性、有效性,项目目标、工作内容描述的准确性,项目预算的合理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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