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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境界是经营风险,从事风险产品和服务,交易对手遭受损失,自身从风险牟利,在这一层次,企业把应对风险的能力提升成为了一个集团的核心能力,是竞争优势的来源。踏着风险前行,做风险的弄潮儿,在与风险博弈中发展,这种境界很少会由企业能真正做到。
2008年10月,深南电A(000037)披露一笔暗藏7月之久的违规期权合约,若原油价格继续下跌,深南电存在巨大的风险。深南电与高盛对赌的标的石油数量是20万桶,从今年3月到12月之间,纽约商业交易所原油价格高于62美元,深南电每月最高可获得30万美元的收益,如果石油价格低于62美元,则深南电需要向高盛旗下公司支付(62美元-浮动价格)/×40万桶,也就是每下跌1美元,深南电要向高盛支付40万美元。按照深南电与高盛子公司杰润签订的协议,如果明年油价跌至60美元/桶,深南电每月亏180万美元。跌至50美元/桶或以下每月亏580万美元。从理论上看深南电最高收益为300万美元,最高亏损为2.48亿美元(油价为0时)。
如此收益与损失极不对称的对赌协议深南电为何会签呢?如今看起来是一件不可理喻的事,但只要看看当时的国际石油价格就知道其中的原因。2008年3月,石油期货价格牛气冲天,达到100美元附近,并呈现一路上冲的走势,高盛预测石油价格要到150美元,并可能超过200美元,深南电这份合约似乎可以每月稳赚30万美元,油价回到62美元之下在当时无异于痴人说梦,至少是概率很小。一桩无风险稳赚不赔的买卖,深南电当然会毫不犹豫地签署这样一份对赌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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