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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我国商业银行实际,应当按照全面性、审慎性、有效性、独立性的原则构建我国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运行机制,以有效防范、控制风险。
1、要针对重点构筑监控防线。
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重点部位为:会计、出纳、储蓄、信贷、计算机、信用卡、资金清算等;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重要环节是:往来账务、尾箱管理、票据交换、重要单证、印章及操作口令、贷款审批、信用卡授信、抵债资产处置、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重点机构和人员;基层网点、办事处、分理处、储蓄所、营业部及其负责人等。因此,应在明确内控重点的基础上,设立顺序递进的三道监控防线,以实现立体交叉控制效果。第一道自控防线为一线岗位制度落实情况;第二道防线为相关部门、岗位间相互监督制约制度落实情况;第三道监控防线为内部监督部门对各部门、各岗位、各项业务全面实施监督反馈制度落实情况。实行适当的责任分离制度,建立重点岗位人员轮换及强制休假制度。加强业务操作的事后检查,健全商业银行内部授权审批机制,保证资产运用的安全性和盈利性。
2、建立预警预报与应急应变措施。
为了早期预知可能出现的错误和问题,及时发现问题,防范于未然,减少失误和损失,商业银行应当围绕经营行为、业务管理、风险防范、资产安全建立定期的业务分析、信贷资产质量评价、资金运用风险评估制度;健全内部控制系统的评审和反馈;及时对带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风险预测、预报,并根据可能出现的可能会影响商业银行正常营运的各类事件、各个重要部门、营业网点等制订出切实的应急应变步骤与措施,从而把业务风险降到最低。
3、提高内部控制的管理与监督能力。
内部稽核制度是银行内控的最后一道防线,是对控制的再控制。首先必须确立稽核工作的权威性地位,实行垂直领导,真正形成稽核监督部门的威慑力量。其次,要切实根据需要强化稽核监督职能,起到抓关键、带全面的效果。同时,要实行稽核处罚制和稽核告诫制,发现违章违规问题要按严格规定进行处罚,防止稽核检查走过场。对稽核部门的内部管理实行主稽人负责制,对稽核人员实行问责制等管理办法。最后,要不断提高稽核人员业务素质,要不断吸纳熟悉金融法规和制度规定,具有丰富工作经验和综合分析能力的人员从事稽核工作,并采取经常性培训制度,更新知识结构,使稽核人员能适应新形势,确保内控制度的全面执行。
此外,要强化职能部门的管理责任,要建立职能部门管理责任追究制,要坚决纠正上级行对下级行只管理,出了事不负责的现象,下级行出了问题,上级行职能部门必须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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