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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开中国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史,不难发现,随着时间的推移,国家相关部委出台的关于企业建立内控制度的法律法规越来越完善,其中国资委对于国有企业内控制度实施的严格监管尤为显著。企业如何将自己的管理实践与外部监管要求相结合,成为企业不得不面对的一道难题。
“企业首先要了解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有关风险管理和内控制度的前提。”远光软件贾宏松说,“以国资委为例,国资委作为国有企业的出资人,为了实现股东价值的最大化,必然要督促企业尽快建立相关的内控管理制度。”
在贾宏松看来,企业要做到管理实践与外部监管二者的结合需要注意四个要点。首先,企业不能直接生搬硬套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国家出台的政策法规只是一种原则和理念方面的指引,企业在履行的时候一定要与企业的制度和流程相结合,不能削足适履。”
第二,企业的内控制度建设不能只限于国家相关的政策的合规,要建立起全面的评价体系。“国家出台相关政策时,因为要面向所有的行业,所以只是一个笼统的框架,覆盖的并不是很全面,所以企业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建立起适合自己发展的全面评价体系。”
第三,企业建立内控制度时,要有对应的组织保障相配套。“企业的内部控制部门要有一定的独立性,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内部控制制度在实施的时候更加顺畅。所以企业的内部控制部门应该是直属于董事会的,对全体股东负责。”
第四,企业要实时地跟踪国家相关政策的更新,用科学的方法建立起能够自我完善的内控体系。“国家关于内控体系建设的政策更新很快,这就要求企业要时时刻刻都予以关注。另外,国内很多企业在内控体系的建立上有一个误区,认为内控制度只要一建成就是一劳永逸的了。实际上不是这样的,企业一定要运用信息化的手段,将内控制度建成一个可以自我监控、自我完善的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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