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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会计报》:国外企业在内控人才培养方面有哪些经验可以供我国企业借鉴?谢安:国外企业的内控人才外招的居多,一方面,这与其人才使用机制有关,另一方面,在职业经理人文化熏陶下的企业高管不觉得自己培养的人员要比外招人员忠诚度更高。
另外,很多先进的国外企业是将内控人才作为企业的高级管理人才去储备的,它们将内控检查、评估的职能设在内审部门,而内审人才的流动又不局限在内审部门。因为这些企业的高管将内控、内审等部门看作是高级管理人才的摇篮,这就让企业内控人才的培养、保留具有了战略意义,也给了内控人才一个很好的奋斗目标,能激发他们的创新能力及工作热情。
《中国会计报》:除了建立联合团队,您认为会计师事务所还能在内控人才培养方面发挥哪些作用?谢安:会计师事务所对企业内控人才培养的间接影响就是通过其较高的执业质量,来影响企业的理念。因为当审计师去检查企业内控的时候,为了应对审计师的检查,企业事先需要做许多准备工作,这必然会促进其对内控人才培养的重视。
《萨班斯法案》开始生效的时候,美国也是通过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一步一步地去推动法案在企业的实施的,美国的监管机构很擅长利用中介机构帮助其推动某些监管要求,这点是我们可以借鉴的。监管机构要求事务所进行内控审计,将压力传导给了事务所后,事务所自然会把压力转移给企业,这就会推动企业对内控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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