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由财政部、工商总局、商务部、外汇局、证监会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中外合作会计师事务所本土化转制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安永华明、毕马威华振、德勤华永和普华永道中天“四大”合作所的合伙组织形式进行了新的规定, “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在合作到期后需采用符合中国法律法规要求的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方案规定了四个类别合伙人的资格条件,要求“四大”采用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后,内部履行最高管理决策职权的合伙人—首席合伙人,必须具有中国国籍且具备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
从四大会计事务所本土化,看企业内控管理新契机
这一方案的出台给“四大”会计事务所带了新的机遇和挑战。所谓本土化转制,是指中外合作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合作设立时所作承诺实现本土化,并在合作到期日之后采用符合中国法律法规规定的组织形式。本土化的本质,就是将合作到期后的事务所转型为由具备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的合伙人主导和控制、以“人合”为特征、符合行业发展规律和国际惯例的特殊普通合伙事务所。
“四大”本土化的决定对维护我国的经济主权会起到很大作用。那些有影响的位居世界500强的中国大企业控制着国家经济命脉。然而,很多企业的财务审计或其他人力资源、内控等业务都被“四大”延揽,这意味着,大企业的很多关键数据都在“四大”手上掌握。“四大”逐渐本土化,与中国作为第二大经济体的经济地位是相匹配的。随着现在经济逐渐强大,我们对待外资也逐渐和国内企业一碗水端平,提出这个要求是必然的。
合伙人本土化是国际惯例,“四大”在绝大多数国家的成员所都是由本土合伙人管理和控制的, 提升中方合伙人的话语权并不意味着排斥外籍合伙人,这也是国际惯例的通行做法,也是一个国家经济安全的要求。随着我国经济实力的不断强大,今后,相关的本土化制度和规定将会越来越多,因此,企业的领导者应在充分认识到此次本土化契机的同时,从中凝练出一系列企业治理的新模式、新思路,并逐步付诸于行动,为企业的发展带来了一股源头活水。任何的变革与发展都离不开人才。许多企业在改制的过程中发现,企业要想实现优势转型,管理人才至关重要,其中,在制定企业目标、实施企业治理、节约企业成本等方面成绩卓然的企业内控人才所发挥的作用十分显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