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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计政策法规风险。虽然外国ERP软件在国内比较“风靡”,但不能否认存在触红线的事实,文化差异我们暂且不论,我们就从ERP的核心模块财务管理来说一说。1、与《会计法》相抵触。譬如:我国《会计法》第十五、十六、十七要求企业必须设置会计账簿并规范管理。由于外国软件更多重视的是业务数据的处理方式,导致国内多数实施外国ERP软件的企业没有了会计账簿。2、与《内部控制指引》、《会计基础规范》不符。要求填制记帐凭证时,应当对记帐凭证进行连续编号。可是外国软件的凭证是按照购、销等多个业务类型来进行划分编号的,也就是说一个会计期间的全部会计凭证的编号不是连续的。3、与《企业会计准则》相悖。2006年财政部公布了统一的会计科目,但是由于外国软件的会计文化和思想特点,会计科目没有分级概念,科目设置没有余额的概念。另外在一些具体业务处理上,与会计准则也存在差异,比如我国准则规定对采购类暂估只是月末没有到货时才做处理,而外国软件只要有企业存货产生移动,就会产生会计凭证,这比我国现行准则多出一笔会计处理,而且处理的会计科目更是匪夷所思(如:GR/IR科目)。这种做法在现有会计准则下,应该是不妥的。其中有文化的差异,也有“汉化”的问题。对于多数企业来说,如果依据现行《会计法》第三十二条 财政部门对企业会计工作实施监督,则是企业不得不面对风险。
二、会计人才流失风险。外国ERP软件更多凝结了洋文化,即使是相同的业务处理经过翻译后很多提法都与国内的提法存在较大差异,甚至从字面理解都存在困难,比如:某国外软件把成本中心的费率通过“作业类型”来予以划分,而国内则叫“工缴费”,公司下面可以设置多个“公司代码”,而这里的代码也是公司等,让人很难理解。而且所有业务都与财务或成本业务是集成的,需要相关人员必须具备必要的财务成本知识,于是每个企业都是财务部门在系统运行和实施中对暴露的问题最后予以追溯,越来越多的会计也就成为了整个系统的运行秩序的“交警”,这类关键用户渐渐成为了专家,随着外国软件的在国内热火朝天,他们怎能放弃高于眼下收入几十倍薪酬的诱惑,于是内部顾问或关键用户跳槽已经司空见惯的事情。企业不会掏钱高薪雇佣有经验的会计人员,而招新人培养后总会走人。人才的风险在外国ERP 软件上线的那天就开始伴随左右。
三、成本投入风险。国外ERP软件的成本相对国内软件比较可谓高山仰止。其投入主要是软件费、实施费、年维护费、开发升级费。软件费与购买的点数和模块有关,是国内软件几十倍之多;实施费是第三方公司的咨询费,甚至比软件费还要高;年维护费也是与软件费挂钩的一项固定费用;开发升级费是一笔高昂的费用,由于外国软件的标准化,与中国文化的差异,很多模块需要再次开发。比如:财务报表系统对于国产软件财务人员就像玩EXCEL一样可以自由定义;明细帐、总账系统可以自动生成中国特殊的固定格式,然而就是这些简单的东西外国软件需要支付高额费用才能提供开发。更让你意向不到的是软件一旦升级这些开发需要重新来过。因此,即使你上线了,你也未必会笑到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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