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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没有“管理”的管理,即企业没有固定的企业管理模式,全靠命令和指挥行事。这在刚刚建立或建立不久的私营家族式企业中体现得尤为明显。在这种企业里,没有组织架构,没有明确分工,往往一个员工要身兼多种职务,人治的成分贯穿其中,企业的管理全靠亲情关系的自觉性来维持,命令或指挥充斥企业管理全过程,通常有一个核心的领导人物来掌管着企业的上上下下,掌控着企业的发展命脉,一旦这个精神支柱倒塌,企业便面临多种危机,由于这种管理完全靠亲情来驾驭企业,因此,具有诸多不稳定性和不确定性,发展到一定程度,会严重阻碍企业的发展。
2、有管理但较粗放。这在刚刚渡过生存危险期的中小型企业里占据多数,这种企业处在发展的不规范期,是典型的企业转型过程的产物。这类企业比较鲜明的特点就是,有管理体系,有组织架构,有规章制度,但却没有执行。在这种企业里,管理制度的制定者与执行者,往往同为一个部门,这样做的结果是,制度与管理流于形式,严重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纠,纠而不彻底等等现象。在这种企业里,一些领导的一句话,可能就会使管理制度失去效力,或免于处罚,或立等受奖,完全不按“章法”办事,人治凌驾于“法”治,使企业上上下下,无章可循,只能靠看领导的脸色或猜领导的心思行事,最终往往使企业倍受蒙蔽,人人敢怒不敢言,直到企业四面楚歌,企业领导才能幡然醒悟。
3、有管理,但却严重超前,管理形式与企业实际运作状况不配套、不协调。这在一些有一定规模与实力的中小企业里较为常见。这类中小企业已经发展到较高阶段,急于向规范型、管理型的大企业过渡,由于“激进”或“急于求成”,往往会通过借助外界力量或从同类大品牌企业里采取“挖”或“拿来”的形式,“照抄照搬”一些大企业的组织体系、规章制度,并往往“生吞活咽”,也不管自己能不能消化,这种盲目引进的结果是,抛弃了自己好的传统与企业管理模式,而生搬硬套地给自己穿上“过于肥大”的管理“外套”,使企业的实际情况与这些太过于规范和超前的企业管理模式相脱钩,给企业带来不适症,以致管理内容超脱于企业实际,并往往较难发挥效用,最终使企业的管理事倍功半,出力不讨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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