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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近日就《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根据该试点办法,在风险可控、加强监管的前提下,采取先部分试点、再稳步推开的方式,从相对简单的“一对一”资产管理业务起步,在现行基本监管制度框架下开展业务试点,严控风险。待积累经验后,再扩大到“一对多”资产管理业务。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下一步符合条件的期货公司可以通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方式上市。关于期货公司借壳上市问题,在有关金融、创业投资等特定行业的企业借壳上市规定出台前,暂不适用现行借壳上市规定,暂不受理期货公司借壳上市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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