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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黄太和提出影响厂商获利力的竞争力量主要有八个构面,分别为:厂商竞争力、同业竞争力、旧同业推出阻力、新同业加人阻力、买主议价力、供应商议价力、互补品助力以及替代品竞争力。他认为互补品主要是指两种或数种产品对同一消费者而言。其使用的效果必须在相互配合下才能产生。因此互补品对于厂商的获利而言具有提升价值,而一下几种情境互补品助力较大:
互补品对产品之价值比提升效果大
互补品产销量大
互补品之供应商多
相关规格协定之采用厂商多
相关规格协定之范围广泛,相关产品配套完整
买主对成套产品偏好大
互补品的互补品多
采用之转换成本低
产销用互补品之学习与经验效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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