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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就业’做法虽然不对,但学生也应该尽早打算,而不是一味抱怨学校或是老师。”作为辅导员的王建(化名)介绍,毕业生就业素有“金三银四”的说法,即3月、4月是就业高峰,绝大部分企业会集中招聘,过了这段时间,想再找工作比较困难,学校及老师督促学生尽早就业也是希望学生不要耽误了最佳就业时间。
“现在的大学生过于依赖,像档案这么重要的事情自己都没有惦记着,等学校或辅导员手把手教,这是对自己未来的不负责任。”王建无奈地说,“但当学校或学院多次组织就业指导讲座时,很多同学又都借口不来。”
根据国家规定,第一次就业率统计时间大约在8月,而二次就业率则在12月。目前国内大部分高校普遍以学生毕业离校时间计算“一次就业率”。某高校就创业协会老师杨茂华(化名)表示:“就业数据是学校生源招牌,招生时家长一般就以学校或是学院就业率择校,同时就业率高低也能反映学校人才培养的质量。”
记者了解到,早在去年教育部办公厅就发出通知,提出就业工作“四不准”:不准以各种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教育部要求各高校严格执行国家及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防止大学生“被就业”。
到底该如何解决大学生“被就业”问题呢?记者多次联系江苏教育厅相关负责人,均被“不归我们管”、“这个问题不好回答”等不同理由拒绝,而记者在江苏教育网站的在线咨询处也得不到任何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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