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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浩明仍然觉得有点不可思议,但毕竟长期在咨询行业,他问了杜一鸣四个问题:第一,咨询工具(或数据库)未经使用前,只能预测其效果,但万一效果不佳,项目小组的失败却会影响公司声誉,这个问题如何考虑?第二,咨询工具一经顾问使用就必然成为公共信息,下一次就可以绕开研发者而不必支付费用,这个矛盾如何解决?第三,这种纯粹市场导向的模式会不会让企业的文化变得冷漠,大家弱肉强食,新人如何成长?第四,员工可以掌握产品信息,且员工之间的合作太多,会不会造成小团队拉帮结派,集体反水,另立门户?
杜一鸣的手机不合时宜地被他弄响了,老 江湖就是老 江湖,口里说着抱歉,就谎称有急事溜了。毕竟,炫耀成功和传授经验是可以分开的。李浩明看着他的背影,叹了口气,呆坐了很久……
M和S两家公司的原型是我观察过的两个企业。S公司依靠内部创新市场“维基了”员工的智慧,这套模式理念简单,但背后却有着精巧的设计。
首先,S公司尽管允许员工大胆想象,贡献创意,但对于咨询产品的“上架”却是有严格的规定。研发人员(或顾问)一旦研发出了产品原型,并须经过公司内部一个“学术委员会”对于产品质量的认证,才能够对外进行发布。“学术委员会”的成员都是公司内拥有丰富咨询经验的高管,通过一个类似“答辩”的程序对产品质量和未来的市场前景进行评估。评估的结果将同产品本身的文本一同登记到企业的知识中心的“智库”里,文本信息是保密的,但评估的结果却可供所有员工查阅。这类措施,一方面使得产品的质量有了基本的保证,另一方面,也使得购买者可以通过参考“学术委员会”的评估进行出价。
其次,S公司花了大力气用于内部的知识产权保护。所有的咨询报告成稿必须交由内部知识中心进行审核,在得到无知识产权纠纷的确认后,公司才会分配收益。一旦发现有使用他人成果而未支付费用的情况,知识中心将提议公司校定项目小组的分配方案。另外,若出现程序之外的侵权行为(如偷换产品概念的使用),产品研发者可以直接向“学术委员会”申诉。侵权行为一经证实,将由严厉的内部处罚。
再次,S公司为新人设置了1-2年的“保护期”。该期限内,其拥有固定工资,可以申请参与项目或研发,其人工成本由公司支付,公司甚至会为“导师”支付培养费。这样,新人就可以借助项目和研发快速成长。
最后,S公司强大的知识中心让其根本不担心“小团队”反水。因为,维基员工智慧的结果是使得其知识中心的“智库”中拥有上百项的咨询产品和若干的行业数据库,这也是其应对复杂市场的法宝。一个小团队在2年内最多可能掌握10多项产品信息,在市场上根本无法持续,何况还有创业和知识产权风险。而既然企业的内部创新市场已经能够让“能者获益”,那么,为何还要冒这些风险呢?
M公司和S公司都想维基员工的智慧,结果却大不相同。原因在于,企业内的维基和开放需要制度牵引,需要落实利益分配,而不能仅凭兴趣,这也是其与互联网上维基协作的不同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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