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2022年CMA考试资料(视频+题库)2022CMA报名条件

2022年CMA报名、考试、查分 免费短信提醒

2022CMA考试大纲题型 

如何开始学习CMA?怎么学习?

CMA管理会计凤夙老师免费入门课来围观啦!
查看: 2185|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中国规定中小学校不得进行炒股买基金等投资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2-7-9 08:28:0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教育部、财政部联合修改起草了《中小学财务制度(征求意见稿)》。意见稿要求,中小学应当建立民主理财制度和学校财务信息公开制度,严禁以任何形式私设小金库,严禁账外设账,严禁公款私存。此外,还要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从事经营活动。

征求意见稿提出,中小学校“不得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进行对外投资”,“不得虚列虚报,不得以计划数和预算数代替”,“不得从事股票、期货、基金、企业债券等投资”。同时严禁中小学校举借债务、使用虚假票据。

征求意见稿规定,中小学校财务制度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举办的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工读教育学校、成人中学和成人初等学校。

征求意见稿强调,中小学校食堂应当坚持公益性原则,其财务活动由中小学校统一管理,实行单独核算,定期公开账务。

同时,征求意见稿提出,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学校的财务活动在校长的领导下,由学校财务机构统一管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从事经营活动。

征求意见稿还指出,中小学校应当加强支出管理,基本支出、项目支出不得混用。公用支出不得用于教职工福利等人员支出。项目支出应当按照规定专款专用,不得挤占和挪用。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转播转播 分享分享 分享淘帖 狂赞狂赞 踩一下踩一下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MA备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