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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应坚持的原则和目标
1、我国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应坚持的原则。
我国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应坚持全面原则、审慎原则、有效性原则及独立原则。
全面原则要求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系统必须渗透到金融机构的各项业务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的部门和岗位,不能留有任何死角。必须囊括所有业务过程、所有操作环节和所有的管理活动。
审慎原则要求内部控制要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为出发点。
有效性原则要求各种内部控制制度必须符合国家和监管部门的规章,必须具有高度的权威性和可操作性;执行内部控制不能有例外,任何人不得拥有超越制度或违反规章的权力,这是保证商业银行“以制度立行”的根本。
独立原则要求内部控制作为一个独立的体系,必须独立于其所控制的业务操作系统和管理活动,这也是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之一。
2、确立科学的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目标——兼顾安全和效益。
在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中,安全与效益是矛盾统一的。安全是收益的前提,没有安全目标,收益目标就无从谈起。收益目标是安全目标的归宿,安全目标是为收益目标服务的。因此,确定科学合理的内部控制目标即兼顾安全和效益,是商业银行稳健经营、健康发展的关键之所在。
(二)强化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主要途径与手段
1、加快经营管理体制改革,创建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
要创建良好的内控环境,就要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使商业银行成为真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实体和市场主体。在此基础上,建立符合国际标准的财务会计制度和信息披露制度,构建科学的经营管理体制,构造先进的人力资源管理和激励约束机制,实现经营管理信息化,为内部控制的建立与健全奠定良好的基础。
2、建立和完善商业银行组织机构。
完善商业银行组织机构是加强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首先,机构设置要合法科学;其次,规章制度要严密高效、相互制约;再次,为进一步加强风险管理,有必要成立一些综合性和专业性的委员会或领导小组,如资产管理委员会、贷款审查委员会、“三防一保”领导小组、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等等,并按巴塞尔委员会的要求,成立内审委员会,形成稽核部门对内审委员会负责,内审委员会对法人负责的制度。
3、加强制度建设和落实,构建完善的内控体系。
首先要全面、动态地做好内控制度的体系建设。每设立一个新岗位,每开展一项新业务,其管理办法、操作规程、制约措施都必须及时配套。其次要制定和完善内部责任体系。要通过授权、授信,明确各部门、各分支机构的职责权限;健全岗位责任制,明确职责,从而形成完善的岗位责任体系;第三要加快建立规范的风险预测和预警模式,将所有的业务纳入风险管理的范畴;此外,要进一步完善违规行为和失职行为的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处罚力度。
4、不断提高商业银行人员素质。
提高商业银行行员素质是加强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根本所在。因此,必须加强对“人”的管理,培养人、造就人、选好人、用好人,要把“以人为本”的思想作为企业文化的一个重要方面贯穿于经营管理的始终。干部选拔以及重要岗位人员的配备,要注重德、能、勤、绩,加强岗前和在职行员多层次、多方位的培训,提高人员防范风险的综合素质。
5、要对商业银行各项业务实时监控。
实时监控是加强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重要环节。要及时查找内部控制的空白点,及时建立预警体系,要将风险控制的重点由“事后”监测转变为“事前”预警和实时监控,达到对主要业务环节随时监控和反馈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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