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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巴西。巴西是最早实施参与式预算的国家。1989年,当时执政的工党在阿雷格里市实施了参与式预算,阿雷格里市的参与式预算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每年的3~6月;第二阶段是7~11月。第一阶段主要是由地区代表参加召开的地区会议。与会代表将针对各个地区提交的项目预选提案进行审议,并对项目进行先后排序;第二阶段包括地区会议和全市会议。这次的与会者将会对本地区的项目做出规划,并会让由选举代表组成的监督委员会进行监督。与会代表将会对第一阶段提出的项目及实施的先后顺序进行辩论,进行实地考察后,由参与者进行投票来决定最后的项目及排序,并将结果递交到市预算办公室,市预算办公室根据递交的材料起草预算提案并递交给市长,市长再递交给市议会,市议会再进行最后的表决来确定下一财政年度的实施项目的预算安排,政府将会根据议会的最后预算提案安排下一财政年度的公共工程及相关财政政策。
(二)德国。在政党合法性逐渐丧失、党员数量不断减少、投票人数量减少的情况下,德国开始实施参与式预算,公民通过自愿行动为本社区争取更多的利益。德国的参与式主要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向公民公开市的财政收支、税收的详细信息和固定开支信息,以便于公民获得税收和管理的信息,对预算提出建议;第二阶段是召开公共会议,公民可以在公共会议上就相关问题进行咨询,同时还会在网上进行问卷调查;第三阶段是根据第二阶段形成的方案向市议会进行报告,由市议会对预算进行表决,最后确定下一年度的预算安排。
(三)阿根廷。在吸收了巴西参与式预算实施经验的基础上,2002年阿根廷的罗萨里奥市启动了参与式预算。罗萨里奥市的6个区召开区会议,由居民决定地方的需求以及解决这些需求的计划,选举一些代表向区的参与理事会反映,然后参与理事会在市政府的帮助下,对这些计划进行讨论并做出回应。在会议之外,代表还会参观考察社区计划,并会把发现的问题反馈给会议。最后,参与理事会在地区的大会上提出计划,然后由居民投票决定实施哪些计划及计划的优先顺序,预算代表还负责监督计划的实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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