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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审计署受国务院委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了2011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向社会公布了审计结果。会议指出,审计监督是宪法和审计法赋予审计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国务院高度重视和支持审计工作。近年来,审计机关不断加强财政、金融和企业及重大民生项目审计工作,严肃查处违法违规问题,在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推动完善国家治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有关地区和部门按照国务院部署认真整改,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时得到纠正。与此同时,制度建设不断推进,预算公开进展加快,薄弱环节得到加强。
会议指出,审计发现的问题能否得到彻底整改,关系到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一要切实把整改工作摆到重要位置。涉及国务院部门的,国务院领导同志要根据工作分工亲自过问,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涉及地方的,省(区、市)政府的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挂帅,加强督促检查。对于拖延、推诿甚至拒不整改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二要着力解决好民生领域审计发现的突出问题。认真查处和纠正涉及保障房、医疗卫生服务、入学就业、征地拆迁、环境保护等方面侵犯群众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三要认真做好整改情况公开工作。在全面公开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结果的基础上,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回应社会关切,充分尊重公众知情权和监督权。四要加大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力度。加强预算管理,细化预算编制,强化执行管理。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减少专项转移支付,扩大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健全绩效评价制度。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细化公开内容。有关地区、部门和单位要在10月底前将整改情况报告国务院。国务院将在年底前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会议听取了全国社会保障资金审计情况的汇报。今年3月至5月,审计署组织全国各级审计机关4万多名审计人员,重点审计了2011年全国省市县三级地方政府管理的9项社会保险基金、6项社会救助资金、3项社会福利资金共18项社会保障资金,核查了2005年以来相关数据;延伸审计了29273家企业、4207家医院和8101个村(居)委会。从审计情况看,2011年18项社会保障资金收入2.84万亿元,比2005年增长3.13倍;支出2.11万亿元,增长3倍;年末累计结余3.11万亿元,增长4.35倍。审计表明,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总体安全,基金运行平稳。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收支规模不断扩大,为稳定公众消费预期,保障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审计发现,一些地方和单位社会保障工作存在政策执行不到位、管理不够规范和违纪违规等问题。主要是:社会保险制度衔接不够,部分地区社会保障资金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部分保障政策尚未完全落实到位,资金管理效益不够高,少数单位和个人违规牟取利益。对于审计发现的问题,各地正在组织整改。
会议指出,我国社会保障工作制度初建,下一阶段要全力加强规范化建设。一要进一步完善制度法规。尽快修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失业保险条例》等法规。二要健全运行机制。建立科学的责任分担机制,明确各级政府的社会保障责任。三要加强监督管理。积极推进建立规范完整的社会保障预算。明确社会保障信息公示和披露的方式和程序。重点加强对医疗保险、社会救助以及特殊群体社会保障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信息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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