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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987年我国第一家财务公司即东方汽车财务公司的成立,二十多年来,财务公司的发展在经历了众多变化之后,现在进入规范发展时期。在我国,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除中外合资的财务公司外)都是依托大型企业集团而成立的,主要为企业集团成员提供服务。企业集团实际上是由若干个企业成员组成的企业法人联合体。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是以加强企业集团资金集中管理和提高企业集团资金使用效率为目的,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财务管理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组建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并使之发挥筹资中心、结算中心、融资中心和资金管理中心作用,对于促进集团提高资金使用整体效益,推进集团内各法人企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财务公司的起源与定位决定了财务公司具有三个重要性质:一是企业性。财务公司作为独立的企业法人,独立核算、自担风险、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其经营管理模式与一般企业相类似,也是以盈利为目的。二是产业性。财务公司必须为企业集团整体的战略发展目标服务,财务公司的目标核心在于将自身的金融实力转化为集团的发展动力,促进集团的发展。同时,在服务过程中,不断壮大自身金融实力,逐步发展成为企业集团新的利润增长点。三是金融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是专门从事企业集团内部资金管理、筹集及融资结算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它负责吸收成员单位的本、外币存款,发行财务公司债券,同业拆入资金;以及向成员单位发放本、外币贷款,买卖各种债券,向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票据贴现,对成员单位的购买者提供买方信贷等各种金融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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