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伙伴关系的排他性。一般来说,战略联盟形成之后,就具有了相对的稳定性,在一定时期内,其他的企业无法进入,从而使得企业在伙伴关系资源方面受到了独立机制的保护。
(2)成功仿制的认知限制。由于伙伴关系资本的获得需要长期复杂的过程,在伙伴关系的建立和维护过程中,不仅要付出物质投资,还要付出感情投资;不仅涉及企业本身,还取决于对方互动过程。因此,伙伴关系建立与维护过程中的随意模糊性(causal ambiguity),使得其他企业难以仿制。
(3)仿制者的时间劣势。对于跟随者或后进入联盟的企业而言,由于联盟长期运作中的分工协作,伙伴关系资本积累的路径依赖与时间障碍,从而使仿制者存在时间劣势;此外,由于联盟伙伴关系处理之类的知识资本的积累需要花费一定的时间,而积累的效率又取决于企业先前已经积累的这种资源, l因此会造成时间压力的非经济性(time compres-sion diseconomies),也会使仿制者存在时间劣势。
(4)仿制者的经济劣势。在联盟伙伴关系建立之后,对于也想拥有这项伙伴关系资本的企业来说,往往需要会费高昂的成本才能得到。因此,购买这项资本对其在经济上并不合算,从而使仿制者存在经济劣势。除了联盟伙伴关系资本的难以仿效性外,联盟伙伴关系资本的不可替代性(一方面来源于联盟伙伴所贡献出的其所拥有的独特资源以及所产生的特有的集成协同效应;另一方面,来自于这种伙伴关系有时候难以用其他资源难以替代,如联盟伙伴之间长期合作建立起来的信任关系,往往用任何实体资产都无法替代),以及联盟伙伴关系资本的持久性(良好的伙伴关系,可以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发挥功效),也是联盟伙伴关系性租金产生的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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