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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制和配合原则。一项完整的经济业务,如果是经过两个或两个以上有相互制约关系的环节对其进行监督和核查,其发生错误的几率较低。通过对相对独立部门进行职责划分,各部门和人员之间相互审查、核对和制衡,避免一个人控制一项交易的各个环节,可以有效防止不规范行为发生。同时保持既相互牵制,又相互协调,能够避免只管相互牵制而不顾办事效率导致不必要的扯皮和脱节现象,保证经营管理活动连续、有效地进行。
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必须渗透到各项业务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的部门和岗位,不能留有任何死角和空白。
成本效益原则。企业最关心的是经济效益,如果单纯从控制的角度来考虑,参与控制的人员和环节越多,控制措施越严密复杂,控制的效果就越好,其发生错误的几率就越低,但因控制活动造成的控制成本也会越高。因此,在设计内部控制时,一定要考虑控制投入成本和控制产出效益之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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