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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由“金融弱国”走向“金融强国”的过程中,需要的理论应该能解释与指导与一般国家不同的中国金融发展。过去30年的中国金融实践同时证明,此理论必须能充分体现金融的“四维系统”含义,即金融系统是一个由货币政策、金融监管、微观金融、涉外金融所构成的一个完整系统。只有基于“四维”系统性的思考,才有可能再结合上述中国特征,予以理论的创新。
中国当前需要的是对“如何尽快形成”成熟金融体系有指导性的理论。因此,这一理论必然是结合中国“转轨、发展中、非中心货币且大国经济体”特征的理论。研究中国金融战略,在制度设计层面研究上不能简单迷信“华盛顿共识”。就中国这样一个发展中大国经济体而言,金融发展与开放的更大意义,是促进实体经济持续稳定与健康的发展,是服务于民富国强的最高目标。因此,金融战略的目标内容可以着眼于金融自身,但是必须落脚于经济发展。发达的金融体系和金融市场,对一国而言,可能意味着经济的发展,但一味单纯追求扩大金融资产数量、金融机构数量、金融工具的复杂性和金融的开放度,并不意味着经济必然能保持稳定的增长。因此,长期看,一切不利于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的金融发展战略,都不是一个好的战略。
其次,战略既然是基于对未来的一种选择,在进一步全球化中的未来的不确定环境中,客观上既存在有利于中国经济发展的“正环境”因素,同样也存在不利于中国经济发展的“负环境”因素,譬如有缺陷的国际货币体系等。各种正、负环境因素的汇聚,体现为世界经济、金融运行的现行制度体系,核心又体现为由“中心货币”国家主导的、长时间历史沉淀的所谓“成熟的、国际通行的”金融制度体系。因此,发展中国家要研究金融战略,如果是简单模仿、抄袭和沿袭体现“中心货币”国家经济发展“结果”的、“成熟的、国际通行”的金融制度,在某些方面,往往会引发更多的不利于自身经济发展的“负环境”因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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