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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管理
中国银行遵循“适中型”的风险偏好,并按照“理性、稳健、审慎”的原则处理风险和收益的关系。中国银行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满足监管部门、存款人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对银行稳健经营要求的前提下,在可接受的风险范围内,实现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中国银行董事会及其风险政策委员会,管理层下设的内部控制委员会、反洗钱工作委员会和资产处置委员会,风险管理部、授信执行部、司库、法律与合规部等相关部门共同构成中国银行风险管理的主要组织架构。
中国银行积极加强全面的风险管理。信用风险管理方面,实行授信集中审批,风险分类集中审核,建立了专业审批人制度,加强授信发放审核和贷后管理工作,加大对不良资产的清收和处置力度。市场风险管理方面,制定了《市场风险管理政策》,明确了市场风险的度量、限额结构、限额监控等。流动性风险管理方面,坚持集中管理原则,总行对全行的流动性风险负责,管理政策和风险衡量标准实行高度统一。
内部控制中国银行建立了内部控制三道防线:全行各级机构、各业务管理部门和每个员工在承担业务发展任务的同时也承担内部控制的责任,是内部控制的第一道防线,通过自我评估、自我检查、自我整改、自我培训,实现自我控制。法律合规部门与业务条线部门负责统筹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指导、检查、监督和评估第一道防线的工作,是内部控制第二道防线。稽核部门负责通过系统化和规范化的方式,检查评价全行经营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和公司治理的适当性和有效性,是内部控制的第三道防线。
反洗钱
中国银行于2001年成立反洗钱工作委员会,作为全行反洗钱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境内外机构也相应成立了反洗钱小组。制定了《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政策》,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反洗钱制度体系和组织架构,反洗钱系统已初具规模,全面严格履行反洗钱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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