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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人民币将开始对日元直接交易,首批做市商也将推出交易。这些机构必须履行的义务有哪些?业内人士告诉本报,所有符合资格银行根据监管部门下达的《关于申请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兑日元直接交易做市商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主要有三项兑换义务:第一,连续提供直接交易的买、卖双向报价;第二,为人民币兑日元直接交易提供市场流动性;第三,向央行货币政策司报告该项兑换的市场情况。
“那些不能很好完成做市义务的银行,特别是在提供流动性方面不能持续做好的银行,有着下一年再审批通不过的可能性。”上述业内人士直言。
不过,昨日本报记者在对已获资格的银行采访时发现,这些银行已经准备就绪,信心满满。瑞穗实业(中国)表示,一直以来该行都向客户提供人民币及日元间的货币兑换业务,已经具备相关经验。该行表示未来作为直接交易做市商,将进一步为活跃市场做出贡献,并让客户分享直接交易所带来的好处。
另一家宣布获批的银行汇丰中国在2005年就已是内地银行间外汇市场首批外汇交易做市商。2010 年8 月,该行还获批成为银行间市场首批三家人民币对马来西亚林吉特的做市商之一,也是当时唯一一家外资银行做市商。
汇丰中国董事总经理兼环球资本市场总监廖宜建表示:“这一交易的推出标志着人民币对非美元主要货币的汇率将开始建立一个具有代表性的在岸汇率价格参考,可更好地满足企业不断增长的使用人民币支付结算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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