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我国加入WTO后,预算会计环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和财政管理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以及正在推行的部门预算、政府采购和国库集中支付等财政管理改革,都对财政总预算会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完全以收付实现制为核算基础的财政总预算会计,与新时期的财政管理目标越来越不相适应,改革势在必行。但是,在借鉴外国经验的同时,必须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合中国国情的改革模式,系统、有效地推进我国财政总预算会计的权责发生制改革。
关键词:财政总预算会计;权责发生制;渐进式改革
1我国财政总预算会计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1.1不能客观反映财政实际结余和预算执行的成果,造成会计信息不实
在现行的收付实现制总预算会计制度中,大部分支出是以财政拨款数列报支出的,即按国库实际拨出款项列报支出。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一些较大的支出项目,需要按项目进度分次拨付资金。部分项目跨年度的时候,就可能会出现实际拨款数小于预算支出项目所需金额的情况,按此记录和汇总总预算会计的支出数额就会使预算平衡表出现结余。而实际上由于应付未付的资金是已实施项目必需的资金,并不是真正的预算结余。由此会影响预算信息的真实性,并给以后年度预算项目的安排造成假象。
而这一问题会随着政府采购和国库集中支付办法的推广更加突出。实行政府采购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以后,出现采购环节和付款环节相分离。
1.2不能明确反应隐性债务,不利于防范财政风险
年度的财政预算支出包括以现金支付的部分和已经发生但是尚未支付现金的部分,以现金支付的部分包括本期发生本期支付的部分和前期发生本期支付的部分。收付实现制会计核算基础是以现金的实际收付作为确认收支的依据,这样就使得财政总预算支出中没有包括那部分当期已经发生,但尚未用现金支付的资金,于是出现“隐性债务”。隐性债务中的“隐性”,是指债务支出在当期已发生只是尚未支付现金,因而不在政府会计报表体系中直接表现的支出部分。隐性债务带来的直接后果是对财政支出的低估,导致政府会计报表数据失真,影响信息使用者对政府业绩的正确评价。目前“隐性债务”突出表现在中央政府发行的中、长期国债,各级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社会保险基金缺口,政府由于提供担保而产生的或有负债,以及地方乡镇政府拖欠公务员工资等方面。
1.3政府会计信息不利于经济分析与绩效分析,不能适应开展绩效预算管理的需要
在收付实现制下,建立在现金流量基础上的政府会计信息,不可比性较大。一是纵向不可比。收付实现制下所反映的现金支付是按当期实际缴入国库数和支付数分别确认和计算收支的,与收入和费用没有直接的对应关系。这样,一些应分属不同会计期间的收入和支出项目,由于集中在本期发生,往往导致前后会计期间会计信息不可比性较多,二是横向不可比性。收付实现制确认支出和费用的标准,是资金是否己经实际付出,而不核算资本的损耗。这样,因资产购置的不平衡,预算单位之间难以进行绩效比较分析,从而不能将资本性项目的购买成本在其使用年限内进行分摊,同时还未考虑将资本投资于实物资产的机会成本,所以收付实现制不能正确反映政府各部门使用资本的年度成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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