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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发达国家黄金市场发展的成功经验,我国已建成了较为规范的以场内有形的黄金现货与期货为主、场外市场逐步完善的交易体系格局。但作为正在飞速发展,并加快融入全球黄金市场的新兴市场,尤其我国是黄金大国,黄金供给与需求呈现显著的多样性、多元化特征,迄今仍没有较为发达的场外市场和场外衍生产品市场,不能不说是很大的缺陷。另外,在黄金市场监管上,还存在一些严重问题,亟待解决。
目前,世界黄金市场主要包括以美、日为代表的交易所场内竞价撮合交易模式,还有以英国和我国香港特区为主的场外交易模式。在国际黄金市场上,场外市场交易量约占世界黄金总交易量的80%以上。这种以做市商网络为主体的模式,能为市场提供最大的流动性,尤其是在市场发展初期能够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和投机者参与。但由于交易行为和信息分散和不透明,不如集中交易容易监管,往往问题出现了,监管部门才能发现和解决。而英国和香港黄金市场经过一百多年的发展,已建立起一套比较完善的监管体系,使做市商行为得到有效规范,投资者利益得到有效保护。
我国目前对黄金市场管理,主要依据国务院1983年颁布的《金银管理条例》和人民银行2001年颁布的《关于规范黄金制品零售市场有关问题的通知》等规定。央行监管黄金市场,银监会监管商业银行的黄金投资理财业务,证监会监管黄金期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监管一般黄金生产及首饰经销。因为没有一个统一的机构界定与管理黄金场外交易,出现了管理盲区。同时,多头管理、政出多门的直接后果,也造成了市场管理混乱。
在发达国家的黄金市场中,衍生品交易占到总量的90%以上。在伦敦黄金市场的业务中,不仅包括场外现货交易,还包括黄金借贷、黄金远期合约、黄金期权交易、远期利率协议、掉期交易等衍生产品。而这些在我国黄金市场还付之阙如,交易市场不健全,规模有限,使得黄金投资功能难以充分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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