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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金融市场与现货市场不断壮大,我国已基本具备了推出股指期权的条件。股指期权的推出,不仅有利于完善市场机制,维护市场稳定,更能提供一个全新的风险管理工具,规避市场风险,满足投资者多样化的投资需求。
一、股指期权的风险管理特征
1、权利与义务不对称性
股指期权的最基本特征之一就是买方和卖方的权利与义务不对称。如期权的买方支付权利金获得履约的权利,而不承担任何义务;期权的卖方获得了权利金承担履约的义务而没有权利。因此,股指期权的交易对象实际上是买卖标的资产的权利,它是交易双方权利的交换。对于买方而言,通过支付权利金将最大损失一次性锁定,但收益却可以很大甚至是无限大的。通过买进看涨期权,可以防范股指上涨的不利影响;通过买进看跌期权,可以转移价格下跌的风险。相反,对于卖方而言,获得了一次性的权利金收益,但其承担的损失却可能很大以至无限大。
2、双向交易性
股指期权既能做多也能做空。例如,投资者在预期未来指数下降的时候,可以买入看跌期权,享受指数下跌中的收益,从而有效地回避系统性风险,也能通过卖出看涨期权获得权利金来补偿指数下跌的损失,降低其承担的系统性风险。
3、杠杆性
买入股指期权只需付出权利金,投入较少权利金就可能获得很高的收益,具有以小博大的杠杆性特点。股指期权的这种杠杆效应能帮助投资者以较低成本实现风险管理的目的,并提高投资者的资金利用效率。
4、合约设计灵活
股指期权合约有多个到期月份,每个月份还有多个执行价格合约,并分为看涨和看跌两大类,挂牌合约较多,而且可以进行买入和卖出交易,组合应用极为灵活,方便组合设计各种避险策略,满足复杂的风险管理需求。
二、股指期权与股指期货作为风险管理工具的区别
1、风险管理功能有差异
股指期货的价格受到标的指数价格、利率、股利和剩余时间的影响,其中指数方向性变动的影响最大,在风险管理中主要被用于规避方向性的风险。而股指期权则除了上述4类因素影响外,还受到隐含波动率的影响。因此,股指期权不仅能用于规避股指的方向性风险,还能用于管理指数的波动性风险,使投资者能够更加有效率的运用期权构造避险组合。
2、风险管理效果不同
股指期货提供了基本的风险管理功能,股指期货交易双方权利义务是对等的,规避了风险的同时也放弃了盈利的空间,而且潜在的盈利与亏损都可能是无限的。由于股指期权双方的权利义务具有不对称性,使期权投资者能够锁定风险而保持获得较大收益的空间。对于期权买方而言,最大亏损即支付的权利金,而盈利理论上是无限的;通过买入期权进行风险管理就能实现“既能保值、也能增值”的风险管理目标。
3、保证金缴纳方式不同
股指期货交易双方都必须开立保证金账户,严格按照保证金制度缴纳保证金,当行情波动较大时,可能需要追缴保证金,甚至被强制平仓。股指期权只有期权卖方需缴纳保证金,期权买方不承担任何义务,因此不需要缴纳保证金,也不存在保证金追缴的风险。
4、杠杆效应不同
杠杆效应是购买衍生金融工具耗费的资金与标的资产价值的比率。由于股指期货的保证金比例是固定的,因此,其最高杠杆效应是固定不变的。但股指期权交易的杠杆效应则不是固定的。股指期权标的资产是不变的,但期权的实值和虚值程度对期权价格有影响,所以股指期权执行价格不同,其杠杆效应是变化的。一般而言,股指期权的虚值程度越高,所需的权利金越低,杠杆效应越高;股指期权的实值程度越高,所需的权利金越高,杠杆效应越低。使用高杠杆效应的股指期权,能以较少的资金对一定规模的标的资产进行套保,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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