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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些绩效无效的企业里,绩效指标不是过高就是过低。众所之知,绩效指标是实施绩效考核要达到的基准目标,一个合理的指标必须具有明确的导向性,它必须是依据每个岗位的具体责任并参照公司的整体目标分解而成,过高的超出考核对象心理预期的指标会让员工因“吃不到葡萄就说酸”而放弃努力,过低的指标又会对绩效提升失去帮助。所以,“恰到好处”就是绩效指标的唯一标准。
但是,在绝大多数的企业里,因为管理的随意和落后,往往缺乏完整的数据可以参考和分析,这就导致很多HR管理者对这个“恰到好处”的绩效标准都很难去把握,为此,新优道机构建议大家不妨先实施“分期法”——先定一个“最低标准”,估计是8成以上的人都能达到的,然后每三个月调整一次,每次的调整幅度不超过10%,这种摸着石头过河,逐步提升,这样,就可以防止指标过高过低导致的负面影响。但必须事先在绩效制度里做明确规定,以免大家产生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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