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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CEO,负责全集团的风险管理体系,可以下设风险执行委员会、风险管理体系部、稽核部。风险执行委员会是企业履行风险管理体系职责中地位仅次于风险管理体系委员会的高级别职能机构,以风险管理体系委员会的风险战略为依据,细化并落实全行的风险管理体系政策;通过风险管理体系总部集中管理全集团风险,包括制定风险管理体系指引及组织实施。稽核部负责所有业务和风险管理体系的合规性审计。
子公司作为二级法人,是风险控制的前站。集团总部实行风险的垂直管理。总部对子公司负责人实施风险问责,并向子公司派遣风险管理体系官,协助子公司负责人管理风险;相应的风向管理官、财务主管和稽核主管,工作上对总部相应的风险管理体系部门负责。
在孙公司,是业务实体机构,子公司可以委派财务经理,控制会计风险和财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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