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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业绩指标(KPI)是来自公司战略/经营目标的层层分解,能够反映公司关键重点经营活动情况,同时也是反映被考核人最重要的工作成果的指标。因此需要兼顾一些原则:
少而精原则:KPI的制定应体现20/80原则,即:KPI总和应能反映被考核人80%以上的工作成果,通常被考核人的KPI一般不超过8个;
结果导向原则:KPI主要侧重于对被考核人工作成果的考核;
可控性原则:KPI均应是被考核人可控制的或能够产生重大影响的指标;
可衡量性原则:KPI应具备可衡量性,应当有明确可行的考核方法和考核标准;
一致性原则:KPI与公司战略/经营目标保持一致,其实现有助于公司的战略/经营目标实现。
此外,KPI考核指标分为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两类,在制定的过程中,还需要兼顾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的权衡。
定量指标是以统计数据为基础,把统计数据作为主要评价信息,通过定量指标计算公式,最终获得数量结果的业绩考核指标得分;
定性指标是由评价者根据平时观察,对被考核人的业绩进行分析,将被考核人的业绩归类到相关的评分等级之中;
在制定岗位业绩考核指标时应该采取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相结合的方式,对被考核人进行全面考核,有助于全面衡量被考核人的绩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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