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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特则是以企业作为战略的基本分析单位,因而认为三种基本战略(成本领先、差异化和聚焦)不能兼得。这不免使企业的战略选择趋于狭窄和静态,其理论为人诟病也正在于此。
实际上,企业不仅可以拥有不同战略定位的品牌,也必须随竞争环境的变化,发展出新的产品类别,建立起新定位的品牌。如宝洁、丰田、英特尔、微软等顶尖公司都擅长这么做。
需要指出的是,《蓝海战略》也认为“企业”不是合适的分析单位,但它以阶段性的战略行动(即开创新产业空间、无竞争的“蓝海”)作为基本分析单位也没有抓住本质。因为企业的运营是连续的战略行动,不停地开创蓝海既不可能,面对模仿者的跟进(事实上你应该欢迎对手,这样市场才会变大),蓝海迟早会变成激烈绞杀的“红海”,企业必须能应付红海的竞争才谈得上生存和发展,而这除打造强势品牌之外别无他途。
品牌能够被特许、转卖的事实,也说明品牌才是最佳的经营单位。
因此,里斯和特劳特的定位论认为,营销的核心就是打造品牌。里斯甚至想象这样一个时代的来临:“Marketing”(营销)概念本身将会变得过时,被一个叫做“Branding”(打造品牌)的新概念所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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