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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澳大利亚人报》报道,2007年11月,澳大利亚一位女公务员在到达出差开会地的前一晚,住进了其雇主为她预订的一家汽车旅馆。结果那个晚上,当此位女公务员与一位“情人”大行云雨之事时,不幸的是,她头上的一盏玻璃灯掉下,砸到她的脸上,导致其口鼻和牙齿受伤。在历经几年的申诉后,最终,澳大利亚联邦法院裁定:此女公务员有权因此获得工伤赔偿。
据审理该案的法官解释:因为这位女公务员的“受伤”,是发生在“工作过程”中,而且,她的性爱是一项“合法的娱乐活动”,所以,雇主必须为她的康复治疗付费,尽管不能说, 这是她的雇主劝说或鼓励她做出的这样的行为。
澳洲职场看来真是大不相同,不知国人看完这则新闻后,将作何感想。笔者到新西兰生活一段时间后发现:这里的职场,和我以前的职场概念有着诸多的不同;其中最大的不同是,在这里,不会因为你所从事的职业和行业的不同,所赚的薪水差了十万八千里,当然更不会由于人们所从事的职业不同,而被归属与不同的阶层甚或是阶级。比如,在这里,人们不会用鄙视的眼光去看待一名清洁工,或者一名送货的工人;再比如,在这里,很多人一生也许都在从事着类似“临时工”的工作,而非“全职”工作;在这里,无论一名“临时工”,亦或一名“全职的公务员”,最终到退休的年纪,每个人从政府手里申领的退休金,几乎都是相差无几的。
所以,在澳大利亚或新西兰,只要是凭着劳动吃饭+合法纳税+遵纪守法,那么,不论你从事何种职业,在权益的享有上和在权力的拥有上都是平等的。究其原因,笔者认为一切皆源于在新西兰(澳大利亚的政策和新西兰相似)有着完善的法律或者法规,来保护每个雇员的合法权益。诸如:
1)最低薪酬。这里国家制定了最低薪资标准。而且,每年政府的专属部门都要对最低薪酬额进行复审,如果雇员发现自己的时薪低于此标准,可以直接提起申诉。那么,一旦经过核实,雇主将会被判处不菲的赔偿。
2)按照法律规定:雇员的合法工资必须以现金支付。如果雇主以其它方式支付工资(例如直接拨款、支票)给雇员,那么雇主必须得到雇员的书面同意,等等。
3)带薪休假。雇员有权享受带薪年假(每年为同一雇主工作一年结束时,雇员有权享受四周年假)以及公共假日,育婴假,丧娶假,等等。
4)此外,这里的职场上诸如性别歧视、种族歧视都是严格禁止的。
如果雇员的上述权益得不到满足或被雇主侵犯了合法的权益,那么雇员可以向新西兰的工会或劳动部甚至是法律部门等机构申诉,如果申诉一旦成立,那么违反了条款的雇主,轻则被罚上一笔巨款,重则有可能坐牢。所以说,在新西兰或澳大利亚,法律可不是儿戏,更不是贴在墙上的“画”。
此外,在这里还给人一个很强烈的感觉:人们不论从事何种职业,99% 的雇员都敬业认真负责。而且与国内有一个很大的不同:在这里,老人们大都长寿+健康+独立。一个例证是,在这里,很多老人在80几岁的高龄,依然独自生活,自行驾车,甚至工作不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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