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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参与”在绩效管理是关键一着。共同参与的意思是相互承诺,绩效目标也称之为绩效协议,所谓的协议就是大家达成了一致并在主观上愿意去履行它、实践它、达成它。因此,制订绩效目标,既要从上而下又要从下而上,绩效目标不能搞摊派仅由上司说了算(偏偏多数企业只由上司说了算),制订目标过程中没有与员工互动,令到员工对目标产生消极情绪。对目标缺乏认同感甚至是抵触情绪,使员工在实现目标的过程中更多的是找理由而不是找实现目标的方法。故事中的经理们之所以要去考核“俄罗斯的矿山”,是由于经理们并没有认同绩效目标、没有理解到绩效目标与公司业务的关联、没有将之视为“协议”。
同理,绩效结果评估,也既要员工自评又要上司评估,上司不能变成裁判(偏偏多数企业的上司只做裁判而且是没有任何解释的铁面裁判)。故事中的人力资源经理犯了一个低级且严重的错误:绩效评估的主角就是当事人及其上司,人力资源经理没有资格去作裁判。绩效评估的价值是什么?评估是为了带来行动。没有产生积极行动的评估是无效的评估。而要激发员工的积极行动,铁面裁判估计是做不到的。无论多么量化的指标,只要是人去评估都有主观性的,而要最大限度的消除这种主观性,只有上下级一起来评估,并且对彼此的评估差异做充分的沟通和解释。解释通了,当事人心悦诚服了,自然会产生积极的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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