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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互助社是农民自身的组织,其健康发展对农村地区的稳定具有重要作用。资金互助社亦是农民组织化的一个重要途径,因此其并非仅具有单一的信贷功能。在资金互助社成立的初期,开展的业务需要限制在一定范围内,确保资金安全以及稳定发展是这一时期的主要任务。
不容忽视的是,目前一些地方的资金互助社在成立初期,出于对高利润的信贷业务的追求以及蓬勃的事业激情而盲目扩展信贷业务,例如提高贷款限额、简化贷款手续、扩展贷款范围等,使资金互助社面临的信贷风险大大提高。一些地方的资金互助社由此遭到了巨大的损失,甚至不得不解散。
此外,需要指出的是,资金互助社的个别社员入会目的不纯,或在并不熟知互助合作社的互助文化前提下加入组织,由此盲目进行信贷申请。这就要求资金互助社在办理这些社员信贷业务时需要格外注意,不仅帮助社员进一步了解信贷的有关章程,更需要及时识别目的不纯的社员,杜绝资金互助社被内部少数人控制,严防合作社异化,使组织能够免除或缓解由此产生的信贷风险管理问题。资金互助社在农村尚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在成立初期,应以稳定运行为主,切忌盲目扩大业务范围,以降低信贷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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