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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研究企业筹资风险的生成与发展,企业有必要建立预警评价系统,即从企业的长期发展和经营目标出发,对企业筹资活动进行分析,从企业筹资活动状态及其结果评价筹资风险的存在及其强弱,同时根据对筹资风险的评价结果,有针对性地提出筹资风险的管理对策。具体评价筹资风险的标准及筹资风险防范的原则有:
(1)规模适度原则。企业在筹资过程中,无论通过何种渠道、采用何种方式筹资,都应预先确定资金的需要量,使筹资量与需要量相互平衡,降低筹资风险,既不能超过生产经营的需要而过量筹集资金,造成筹资过剩而降低筹资效益,又不能筹资不足,影响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和企业发展的要求。因此必须以“需”定“筹”,筹资规模必须依据和符合企业的需要,应按企业最低必要资金需要量进行资金的筹集。
(2)效益性原则。效益性原则亦叫成本节约原则。企业在选择资金来源,决定筹资时机、筹资规模和筹资结构时,必须在筹资风险、资金成本和投资报酬之间进行综合权衡。资金成本是企业为取得资金的使用权而付出的代价,包括资金筹集费和资金使用费。资金使用费包括借款利息、债券利息、支付给股东的股利等。资金筹集费包括股票与债券的发行费用、借款的手续费等。不同的资金的来源、不同的筹资时机、不同的筹资规模和不同的筹资结构会产生不同的筹资风险、资金成本和投资报酬;企业应根据不同的资金需要和筹资政策,综合考虑筹资风险、资金成本和其他约束条件,并将资金筹集和资金的投向结合起来考虑,力求以最低的筹资风险和资金成本获得最大的投资效益。
(3)筹资期限的适当性原则。筹资期限包括付息的期限和还本的期限。企业在筹资时,应根据投资项目、生产经营活动的规划和企业的还债率确定适当的筹资期限。筹资期限不是越长越好,也不是越短越好,而要根据需要和可能的结合从经济合理和风险防范的原则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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