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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现金收支业务管理的漏洞。
更改凭证金额.虚构内容。会计人员或其他经办人员利用工作上的便利条件或凭证上的漏洞,乘机更改发票、收据上的金额,贪污相应款项,或通过添加经济业务内容和金额,将现金据为己有。
无证无账或和票据不一致。无证无账是指出纳人员或收款人员利用经手现金收入的机会,在收入现金时既不给付款方开据收据或发票。也不报账和记账,而是直接将现金占为己有;票据不一致是指出票时套写或利用假复写的方法,使发票联与记账联不一致,贪污差额部分。
撕毁票据、盗用凭证。会计人员或出纳人员对收入现金的票据.乘机撕毁,从而将票款私吞;或用盗取的发票,向客户开票重复收款或报销,隐匿现金。
少列、多列总额。出纳人员或收款人员将现金收入或现金支出合计数加错,致使现金收入日记账合计数少记,支出日记账合计数多记.从而将多余库存现金占为已有。
2.银行存款收支业务的管理漏洞。
私自提现、支票套物。会计人员或出纳人员私自签发现金支票,用于提现或购商品、物资,不留存根,不记账,将所提现金、所购商品、物资据为已有。
涂改银行对账单。出纳人员私自提现,然后涂改银行对账单上的发生额,使其与银行存款日记账上的金额相符.以掩盖银行存款减少的事实。
私自背书转让,出借支票。会计将转账支票、汇票及银行本票私自转让给其他单位,或将支票借给他人用于结算,允许他人使用本企业开设的银行账户为其办理转账业务,从中谋取私利。
多头开户,套取利息。截留公款。会计人员利用个别银行间相互拉客户的机会,私自利用企业印章在他行开设存款账户,对收进的款项存入私设的户头,等期末再存人单位账号,将私存期间的利息据为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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